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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联报道】“滴滴绣”与“滴滴打车”的商标纠纷

返回列表 来源:咕咕狗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136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辰联知识产权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代理和专利申请多年,时刻关注着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讯。近日,据小编了解,“滴滴绣”与“滴滴打车”出现了商标纠纷,“滴滴绣”最后虽然成功注册了商标,但是期间也是历经波折。

商标注册初审遭遇异议

据邹英姿介绍,她6岁开始跟随母亲学习苏州刺绣。“苏绣以平绣、乱针绣为主,线条繁密,透气性不足,缺乏现代审美中的简约。我将母亲纳鞋底所用的传统接针法应用到刺绣上,效果很理想。”邹英姿表示,她把这种针法命名为“滴滴针法”,取“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意,以表达对母爱的感恩,并自2008年开始使用“滴滴绣”为作品名称至今。

20133月,邹英姿在伦敦大学美术馆举办“滴滴绣”作品展时,大英博物馆收藏了她的作品《缠绕》,并与她签订了知识产权授权协议,她由此开始意识到保护品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滴滴绣’作品受到认可的同时,我认识到必须要加强对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201412月,邹英姿提交了“滴滴繍”商标的注册申请。

中国商标网显示,20151120日,商标局对“滴滴繍”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然而在“滴滴繍”商标初审公告期将满之际,小桔公司于20162月针对“滴滴繍”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辰联知识产权网小编了解,小桔公司的异议理由主要为:“滴滴繍”商标与其在先注册且具有显著性及一定知名度的“滴滴”和“嘀嘀”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同时,“滴滴繍”商标损害了其对“嘀嘀打车”和“滴滴打车”享有的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滴滴繍”商标系对其已注册驰名商标“滴滴打车及图”的恶意抄袭和摹仿;邹英姿申请注册“滴滴繍”商标具有明显复制和摹仿该公司商标的恶意,“滴滴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仅会损害该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小编在之前也曾写过关于“滴滴打车”的相关新闻《“嘀嘀打车”商标侵权遭巨额索赔8020万元》,滴滴绣”成功注册商标的新闻也写过《新刺绣针法“滴滴绣”成功注册商标》,详情可查看官网的资讯区。

【辰联报道】“滴滴绣”与“滴滴打车”的商标纠纷(图1)

成功注册商标

经审查,商标局认为,“滴滴繍”商标与小桔公司引证的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同时,商标局认为小桔公司主张邹英姿摹仿、抄袭其在先驰名商标,侵犯其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且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缺乏事实依据。据此,商标局于今年623日作出决定,对“滴滴繍”商标准予注册。

“‘滴滴繍’虽然与‘滴滴’仅有一字之差,但‘滴滴繍’商标涉及手绣、机绣图画和服装等,‘滴滴’商标则涉及在线叫车软件及服务,两者使用于完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而且两者之间缺乏明显的关联性。”邹英姿的委托代理人戴勤认为,邹英姿于小桔公司在第2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滴滴”商标之前提出“滴滴繍”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法律上赢得了主动。

戴勤表示,邹英姿早在2008年便开始使用“滴滴绣”,远早于“滴滴打车”相关商标的申请注册日,而且在业内已具有较大影响力。“正是由于申请及时,邹英姿才赢得了‘滴滴繍’商标权属之争。如果邹英姿仅仅使用‘滴滴绣’作为绣品名称在先,而小桔公司申请注册‘滴滴’商标在先,则‘滴滴繍’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便会充满不确定因素。邹英姿敏锐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她在‘滴滴繍’商标权属纷争中变被动为主动。”对于邹英姿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戴勤表示。

“‘滴滴繍’商标被商标局决定准予注册,标志着苏绣迈出刺绣针法商标保护的第一步,对激励包括苏绣在内的中国传统工艺的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戴勤表示,“‘滴滴繍’商标权属纷争给中国传统工艺从业者上了一堂很好的知识产权教育课。传统工艺需要创新,更需要靠知识产权来保护创新。”

成功注册商标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第一步,无论是注册商标、版权登记还是专利申请,辰联知识产权都会站在专业的角度为您出谋划策,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我国实行注册在先的原则,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小编提醒您注重商标注册的重要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