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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 《美人鱼》与知名酒店起侵权纠纷,版权维护任重道远

返回列表 来源:咕咕狗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303

         电影《美人鱼》由周星驰导演,邓超、罗志祥等领衔主演,20162月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映。该片曾打破多项票房记录,作品具有极大商业价值。

 

         据悉,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电影 《美人鱼》与知名酒店起侵权纠纷,版权维护任重道远(图2)

         据了解,原告捷成华视公司诉称,其享有电影《美人鱼》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捷成华视于2018118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证明被告在其酒店内设置“私享院线房”开展点播影院服务,未经捷成华视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美人鱼》及其他多部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捷成华视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 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我国鼓励版权登记,对相应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才能有效保障原创者的权益。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时间大概需要1-2个月。

        辰联知识产权提醒,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对作品更有效发保护。当遇到著作权纠纷时,没有登记的作品就要千方百计举证证明该作品是自己的,面临证据不足、举证困难、难以维权的问题。而登记了的作品,在版权登记证明就是一项最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