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申报材料质量,我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和标准
(一)重点“小巨人”
1.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和支持内容,结合实际,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并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3.投资方向需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用于设备购置、研发投入、产学研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土地购置与厂房建设等费用不能计入。“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要具体可行、有操作性,年度投资安排合理有序。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
1.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到期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有关要求
(一)参加重点“小巨人”预申报的企业需填写《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1)、《“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2),参加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的企业需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报书》(附件3),均无需提交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扫描、盖章)请于2026年1月25日前对应报送至所在区工信部门邮箱(附件4),由区工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1月2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三)申报材料中的2025年数据可结合1-12月经营情况预估填报,其余内容需如实填写。市工信局将进行审核并提供指导,以提高企业正式申报的成功率。
(四)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组织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企业充分了解预申报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在预申报后举办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政策和答疑。申报中有相关问题请按实际情况向各级工信部门进行咨询(见附件4)。
(二)本次预申报非正式申报,正式申报预计2026年年中开展,届时以上级部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5日
(联系人:胡中皓,联系电话:8372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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