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6〕376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培育平台于2026年5月20日开放,2026年6月30日关闭。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并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通过评价和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报送我厅。(上报文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自评分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满足直通条件且自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和通过复核。
(二)企业没有通过市级严格审核并公示的,不予推荐和通过复核。
(三)各市推荐申报评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必须先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
联 系 人:韦道标 李可盈
联系方式:0771—8095258、0771—8095070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2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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