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通知要求及《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6年)》(穗工信函〔2024〕358号)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广州市城市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意向改造企业征集、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数字化产品征集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等工作。现就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向改造企业征集
(一)征集企业范围
面向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工业母机和机器人、时尚美妆、定制家居、服装、箱包六个细分行业,在我市范围内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征集条件及要求
1.我市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2.属于我市试点细分行业或关联配套产业,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3.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且近一年内有改造计划,实际生产经营地及项目改造实施地均在广州市的企业。
4.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本次试点优先支持国家“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未来有上市计划等优质中小企业。
(三)征集申报
1.符合条件的意向中小企业请登录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gzzx.ceprei.com)线上填报《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意向摸查表》,意向填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
2.前期已在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试点意向企业征集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填报。
3.本次意向征集申报工作持续到国家、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结束。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备案
(一)项目备案对象
属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工业母机和机器人、时尚美妆、定制家居、服装、箱包等试点行业,并通过线上试点意向改造企业入库审核,且已与数字化牵引单位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的企业。
(二)项目备案流程及要求
本次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持续到国家、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结束。项目备案包括企业申报、市级审核两个环节。
1.试点改造企业在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zzx.ceprei.com)线上填写《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备案申报表》,并上传项目改造服务合同盖章扫描件,项目备案操作指引见附件2。
2.市工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符合性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确认登记。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可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再次申报。
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征集
(一)征集内容
面向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工业母机和机器人、时尚美妆、定制家居、服装、箱包六个细分行业,聚焦中小企业在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环节数字化转型需求,征集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转型。
(二)申报条件
1.产品提供单位须为已入选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公示名单的企业及其生态合作伙伴。
2.申报的数字化产品应符合“小快轻准”要求,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申报产品应具有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和在中小企业应用的成功案例,定价合理并有一定幅度让利。
(三)征集说明
1.本次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征集工作持续到国家、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结束。市工信局将每月对申报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进行预审核,并在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前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扶持范围(试点期内有效),并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应用推广。
2.对于具备行业共性需求的“小快轻准”产品,入库后可直接服务于多个试点行业改造企业,无需联合其他试点行业牵引单位进行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加入牵引单位生态联合体。
数字化牵引单位应持续吸纳、培育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优质服务商,组建产业生态联合体,做好供需对接及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如有服务商新增加入或退出产业生态联合体,请注册登录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gzzx.ceprei.com)在“生态信息”模块中填写产业生态联合体企业备案申请,上传合作协议,并提交审批,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2.数字化产品入库申报。
数字化牵引单位及其生态合作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在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数字化产品线上入库申请,申报单位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代理相关证明、应用案例、产品定价说明及项目合同等佐证材料,详细操作指引见附件3。如申报单位为产品权属方,仅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知识产权证明以及原厂授权证明。
四、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评测
(一)诊断方式
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信通院(广州)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作为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在本次试点工作期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为被改造中小企业免费开展水平诊断评测。
(二)诊断内容
数字化水平诊断评测包括企业自评、评测标准宣贯、专家现场评测、编制评测报告等工作。诊断评测结果将作为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补贴申报的重要依据,希望各试点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配合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提供企业评测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数字化建设概述和佐证材料、数字化改造项目作证材料等,具体见附件4)。
(三)诊断时间
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中小企业请及时通过牵引单位联系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开展数字化水平诊断测评。为便利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申报奖补,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将根据改造完成的企业数量,每月下旬组织开展数字化水平诊断评测工作,具体评测时间由企业与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商定。
五、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财务审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开展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5号)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统一对所有已完成改造试点企业所获得补贴及使用情况开展项目财务审计。
(一)审计方式及内容
对于2024年已入库的58个项目、2025年第一批入库的92个项目、2025年第二批待入库的项目开展事后审计,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合同、发票、凭证等材料进行核验,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2025年第三批及后续待入库的项目开展事前审计,第三方审计机构结合诊断评测工作统一前往企业,现场核验项目合同、发票、凭证等材料,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注意事项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填报内容应详实、准确、全面,弄虚作假者取消参与资格。
附件:
5.《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6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人:麦洪辉,联系电话:8319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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