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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楚乔传》深陷“抄袭门” 传涉嫌侵犯版权

返回列表 来源:咕咕狗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160

无论是影视作品、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等,都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尤其是热门的作品,抄袭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版权登记是维护原创合法权益的第一步,辰联知识产权专注于版权登记代理多年,对行业内的热点新闻也比较关注。从之前热门的电视剧《甄嬛传》、《琅琊榜》,到去年的《锦绣未央》,还有今年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每一部热播剧最后几乎都会传出原著涉嫌侵权的质疑声,《楚乔传》于20176月份播出,现在居热播剧榜首,然而近期也传出有抄袭的嫌疑。辰联小编现在就为您细说关于《楚乔传》涉嫌抄袭的事件。

辰联知识产权解,《楚乔传》在开播前夕就有网友指出潇湘冬儿写的原著涉嫌抄袭作家江南、萧如瑟的作品,随后,作家江南发声,称《楚乔传》人物宣传词也有抄袭,萧如瑟也随即贴出《斛珠夫人》与《楚乔传》原著相似对白以验证抄袭。

热播剧《楚乔传》深陷“抄袭门” 传涉嫌侵犯版权_【辰联知识产权】(图1)

《楚乔传》出品方之一慈文传媒副总裁、首席品牌官赵斌向记者表示,已经知悉原著被质疑抄袭,但此事尚待法律判决,电视剧播放尚未受到影响。赵斌表示,就《楚乔传》这部电视剧而言,目前尚未受到影响,一方面目前没有法律定论,另一方面改编时未涉及相关内容。

赵斌表示,网文因抄袭引发的版权纷争不少,对于影视改编来说,的确存在风险,但这个风险并非来自抄袭,因为影视改编和原著抄袭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有待确认,对影视作品和影视公司来说,其实是跟粉丝一样的,会因这样的事情受到情感上的伤害,尤其粉丝并不都是法律专家,很容易把负面情绪宣泄到影视剧主创,比如演员、导演、编剧,包括出品方,这种对品牌的误解也是一种伤害。

对于如何防止原著存在侵权,影视公司较难防范。近期,广电总局专门针对网文出台了《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对网文产业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等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

网络著名作家徐公子胜治表示:“对于网文作家而言,最需要的是专注于自己的创作,靠抄袭侵权的做法也许能取得一时的成功,但是不可能成为传世的经典作品,网络文学归根到底还是文学作品,要靠创作者自身的积累去创作来引发读者精神上的共鸣,简单的抄袭拼凑显然很难做到这点。”

对作家而言,作品的诞生需要花费较大的心思,精心策划框架和设置故事情节,因此作家对原著作品被抄袭的态度也比较强硬。辰联知识产权专注版权登记代理多年,建议您注重版权登记,不要等到合法权益被侵犯才意识到版权登记的重要性。辰联知识产权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代理及专利申请十余年,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办经验,免费咨询热线:400-995-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