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兴府规〔2023〕1号)及相关说明等文件要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将对通过上级认定的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事项
在兴宁区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获得以下认定:
1.通过自治区认定的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
2.2022年新认定、重新获得认定的非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2022年获得南宁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4.2022年获得南宁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1.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材料:
1.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科技部认定的文件及认定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单位2023年度科技工作报告
成果转化应用认定奖励申请材料:
1.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
5.成果持有证明
6.成果交易证明(A类)或成果登记证明和成果转化效益证明(B类)
以上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报要求
1.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填写相关奖励申请表,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达至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 提交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⑴ 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⑵ 上级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科技部的认定文件及认定证书);
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⑷ 其他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12日,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在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已经申领过相关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覃丽华
电 话:0771-3290200
邮 箱:xn.kejiju@163.com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大楼10楼1004号房
附件:
2.南兴发〔2023〕1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对《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发布:2023-12-29 09:29 来源: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推荐阅读
- 2024-03-29南宁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3-06截止3月15日,南宁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 2024-06-06广西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申报建设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的通知
- 2024-04-08南宁科技局: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4-084月25日截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4-23南宁科技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4-29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2-01截止3月5日,广西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2024-04-175月20日截止!广西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4-24截止5月17日,关于开展南宁市2022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